2018-02-01

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


在一個團隊裡,擁有一流的人才,比設計管理階層體系、或釐清誰在何時該向誰報告,顯然更為重要。(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P.16
 


 
 
巴菲特認為在遴聘最高執行長時尤其應該要小心謹慎,因為最高執行長與其他員工之間存有三個重要的差異。第一,由於缺乏適當的標準來評估最高執行長的工作表現,而且這些評估標準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,所以最高執行長的工作表現評估,要比其他員工更為困難;其次,由於沒有其他員工比最高執行長更資深,因此沒有人可以來評估其工作表現;第三,董事會也無法擔當上述比最高執行長更資深員工的角色,因為最高執行長與董事之間的關係一直是氣味相投的。(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P.16
 
企業的改革通常最著眼於協調管理階層與股東之間的利益,或是強化董事會監督最高執行長工作表現的能力。(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P.17
 
作投資的稅後報酬,至少要等同於原始的投資金額加上合理報酬的購買力。(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P.25
 
寧可差不多對,也不要明確地犯錯。(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P.26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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